为规范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经有关学院专家论证,并经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批准,决定调整我校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现公布调整后的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论新老在籍考生今后统一按调整后的学位课程申请学位。
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学位课程自2006年8月30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位课程一览表
专 业 | 学 位 课 程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二)、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现代文学史 |
英语语言文学 | 第二外语、高级英语、英语翻译、英语写作 |
行政管理 | 英语(二)、行政组织理论、公共政策、国家公务员制度 |
金融 | 英语(二)、金融市场学、保险学原理、国际金融 |
法律 | 英语(二)、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 |
新闻学 | 英语(二)、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 传播学概论 |
国际贸易 | 经贸知识英语、国际市场营销学、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世界市场行情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英语(二)、自动控制理论(二)、电力系统分析、 电力系统微型计算机继电保护 |
计算机通信工程 | 英语(二)、光纤通信原理、数据通信原理、 计算机通信网 |
经济学 | 英语(二)、政治经济学(财)、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
心理健康教育 | 英语(二)、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二)、学校心理学 |
建筑工程 | 英语(二)、结构力学(二)、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结构 |
道路与桥梁工程 | 英语(二)、结构设计原理、交通工程、高速公路 |
优势:自考专业课程30%的平时成绩,视频教学,通过率高。 [详情] |
为规范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经有关学院专家论证,并经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批准,决定调整我校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现公布调整后的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论新老在籍考生今后统一按调整后的学位课程申请学位。
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学位课程自2006年8月30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位课程一览表
专 业 | 学 位 课 程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二)、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中国现代文学史 |
英语语言文学 | 第二外语、高级英语、英语翻译、英语写作 |
行政管理 | 英语(二)、行政组织理论、公共政策、国家公务员制度 |
金融 | 英语(二)、金融市场学、保险学原理、国际金融 |
法律 | 英语(二)、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 |
新闻学 | 英语(二)、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 传播学概论 |
国际贸易 | 经贸知识英语、国际市场营销学、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世界市场行情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英语(二)、自动控制理论(二)、电力系统分析、 电力系统微型计算机继电保护 |
计算机通信工程 | 英语(二)、光纤通信原理、数据通信原理、 计算机通信网 |
经济学 | 英语(二)、政治经济学(财)、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 |
心理健康教育 | 英语(二)、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二)、学校心理学 |
建筑工程 | 英语(二)、结构力学(二)、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结构 |
道路与桥梁工程 | 英语(二)、结构设计原理、交通工程、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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