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学前教育专业(独本)考试计划-自考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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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31 09:28
(专业代码:01B0402)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学历层次和专业化水平,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的基础上设置的。幼儿教育是终身教育的第一阶段,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幼儿教育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直接影响幼儿教育的质量。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熟练掌握幼儿教育业务,师德高尚的幼儿教育工作者,以适应21世纪上半叶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校同类专业的本科水平相一致,考试课程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低于71分。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在着重考核考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和进行幼儿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按照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院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的,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培养达到高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水平的幼儿园骨干教师,幼儿教育管理和教研科研人员及其他幼儿教育工作者。
本专业对自学者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管理、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四、考试课程及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备注
1 毛泽东思想概论 00004 2
2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00005 3
3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00887 6
4 学前教育原理 00398 6
5 学前教育心理学 00882 6
6 学前游戏论 00399 6
7 学前比较教育 00401 6
8 学前教育史 00402 6
9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00403 4
10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00883 4
11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与论文写作 00881 4
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 00884 4 三选一
12 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00885 4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00886 4
13 英语(二) 00015 14 选考14学分
14 普通逻辑 00024 4
15 美育基础 00409 4
16 课程与教学论 00467 6
毕业论文 10133 不计学分 #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