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武汉大学自考 > 院校动态 > 自考毕业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报司考-自考

自考毕业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报司考-自考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2011-04-02 09:34 点击数:95
  内容提要:北京地区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于6月14日至7月19日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20日。

  北京地区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将于6月14日开始。经市自考办与市司法局商定,对今年上半年已达到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的自考生,允许凭准考证、身份证报名司法考试。

  据了解,北京地区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于6月14日至7月19日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20日。报考条件之一就是考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而据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考生在6月15日至17日领到最后一门合格成绩时开始申办毕业手续,一般要到七八月份方能领取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与司法局协商,市自考办将所有申办毕业并复审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传给司法局,在司法考试报考期间,司法局可通过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了解其是否达到毕业条件;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司法局允许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

  根据以往报考情况,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自考生,毕业论文是本科专业计划的一部分,即使笔试、实践课程成绩合格,如果考生没作论文,就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也就不能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另据了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时间在年初的一二月份,那时考生必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的自考生,如未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将不能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如果您对“自考毕业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报司考-自考”还有疑问,可立即咨询武汉大学自考招生网的客服老师:点击咨询
院校动态
学校首页 招生专业 自考简章
成考简章 常见问答 网上报名

自考毕业生可持准考证、身份证报司考-自考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点击数:95

发布时间:2011-04-02 09:34

  内容提要:北京地区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于6月14日至7月19日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20日。

  北京地区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将于6月14日开始。经市自考办与市司法局商定,对今年上半年已达到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的自考生,允许凭准考证、身份证报名司法考试。

  据了解,北京地区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工作于6月14日至7月19日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20日。报考条件之一就是考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而据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考生在6月15日至17日领到最后一门合格成绩时开始申办毕业手续,一般要到七八月份方能领取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与司法局协商,市自考办将所有申办毕业并复审通过的考生电子信息传给司法局,在司法考试报考期间,司法局可通过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了解其是否达到毕业条件;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司法局允许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

  根据以往报考情况,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自考生,毕业论文是本科专业计划的一部分,即使笔试、实践课程成绩合格,如果考生没作论文,就没有达到毕业条件,也就不能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另据了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时间在年初的一二月份,那时考生必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的自考生,如未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将不能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Copyright 2009-2021 武汉大学自考专升本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武汉大学交流信息网站,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