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武汉大学自考 > 院校动态 > 福建律师专业(本)中英语(二)调整为选修课-自考

福建律师专业(本)中英语(二)调整为选修课-自考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2011-04-14 09:21 点击数:102
    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中的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修课,公司法(0227,4学分)、金融法(5678,4学分)、税法(0233,3学分)等4门课程。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如果您对“福建律师专业(本)中英语(二)调整为选修课-自考”还有疑问,可立即咨询武汉大学自考招生网的客服老师:点击咨询
院校动态
学校首页 招生专业 自考简章
成考简章 常见问答 网上报名

福建律师专业(本)中英语(二)调整为选修课-自考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点击数:102

发布时间:2011-04-14 09:21

    经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中的英语(二)课程调整为选修课,公司法(0227,4学分)、金融法(5678,4学分)、税法(0233,3学分)等4门课程。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Copyright 2009-2021 武汉大学自考专升本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武汉大学交流信息网站,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