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武汉大学自考 > 院校动态 >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自考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自考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2011-02-24 10:27 点击数:186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

考生类型 报考自学考试学历层次 可免考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 本科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加考课程
1 .研究生
2. 本科毕业生
本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1 .研究生
2 .各类本科毕业生
专科
1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
专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主、退学生
本科、专科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主、退学生
专科

  说明:

  1、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C050201)的第二外语(日语);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p#分页标题#e#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4、考生原有成绩的考试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表中规定的自学考试“笔试”类和“实践考核”类课程,而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只可申请免考表中规定的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类课程。

  5、凡取得“西班牙语外语水平考试(简称:DELE考试)”高级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第二外语(日语)(课程代码:00840)、第二外语(英语)(课程代码:00845)、第二外语(日语)(B)课程代码:(08473)、第二外语(法语)(课程代码:08474)”中的任一门课程。凡取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商务英语课程(课程代码:00796)。

  6、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和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课程。

  7、凡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和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课程。

  8、凡获得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课程。2008年或之后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相同,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2008年以前取得证书者,可先上系统查看是否已有成绩有则无需办理免考。

  9、凡获得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2316)和上机考试(课程代码:02317)两部分。

  10、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0342)和实践考试(课程代码:00343)两部分。

  11、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代码:04732)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课程代码:02277,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12、)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PETS-2)以上(含二级)笔试合格考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课程代码:00012);

  13、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考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课程代码:00015);

  14、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综合英语(二)课程(课程代码:00795);


如果您对“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自考”还有疑问,可立即咨询武汉大学自考招生网的客服老师:点击咨询
院校动态
学校首页 招生专业 自考简章
成考简章 常见问答 网上报名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政策-自考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点击数:186

发布时间:2011-02-24 10:27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

考生类型 报考自学考试学历层次 可免考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 本科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加考课程
1 .研究生
2. 本科毕业生
本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1 .研究生
2 .各类本科毕业生
专科
1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各类专科毕业生
专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主、退学生
本科、专科
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主、退学生
专科

  说明:

  1、公共基础课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基础课中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普通物理;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专业代码:C050201)的第二外语(日语);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专业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p#分页标题#e#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

  4、考生原有成绩的考试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表中规定的自学考试“笔试”类和“实践考核”类课程,而考试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只可申请免考表中规定的自学考试“实践考核”类课程。

  5、凡取得“西班牙语外语水平考试(简称:DELE考试)”高级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第二外语(日语)(课程代码:00840)、第二外语(英语)(课程代码:00845)、第二外语(日语)(B)课程代码:(08473)、第二外语(法语)(课程代码:08474)”中的任一门课程。凡取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商务英语课程(课程代码:00796)。

  6、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和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课程。

  7、凡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专、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和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课程。

  8、凡获得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代码:00019)课程。2008年或之后取得合格证书者,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相同,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2008年以前取得证书者,可先上系统查看是否已有成绩有则无需办理免考。

  9、凡获得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2316)和上机考试(课程代码:02317)两部分。

  10、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课程代码:00342)和实践考试(课程代码:00343)两部分。

  11、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代码:04732)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课程代码:02277,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12、)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PETS-2)以上(含二级)笔试合格考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课程代码:00012);

  13、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考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考英语(二)课程(课程代码:00015);

  14、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综合英语(二)课程(课程代码:00795);

Copyright 2009-2021 武汉大学自考专升本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武汉大学交流信息网站,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