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0年自考九个专业停止新生报考-自考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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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01 09:43
根据全国考委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四川社会需求、生源状况变化情况,省招考委研究决定停止财税等9个专业自学考试;为落实全国考办关于开展自学考试专业公告工作的要求,我省对所有开考专业进行了清理核实,按规定将我省原自编代码的专业和课程调整为全国统一的名称、代码、学分。
1、全省停止财税等9个专业自学考试工作(停考专业详见附件1)。停考专业中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3个,面向高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6个;专科专业5个,独立本科段专业4个。停考专业从2010年1月自学考试起不再接收新考生报名报考,在2011年10月自学考试后停止这些专业所有课程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从2010年1月自学考试起,循环安排这些专业课程考试。这些专业的考生要集中精力,抓紧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对于取得了上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规定时限内若没有取得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其它专业中参加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在2013年以前,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后仍可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但如果全国停考该专业则不能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专业课程考试的考生,可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新旧专业中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的课程可以办理免考手续,课程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考生修完转入的新专业的所有课程,累积学分达到转入的新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可获得新专业的毕业证书。
2、按照全国考办有关专业公告制度的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国考办将在网上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情况,以便各界人士查询和监督。为此,我省对所有开考专业及其课程名称、代码、学分等进行了逐一清理核实,将我省原自编代码的专业和课程调整为全国统一的名称、统一的代码、统一的学分(详见附件2)。调整后的专业或课程将于2010年10月自学考试起统一启用新的专业或课程名称、代码、学分。
附件:
1、
四川省2009年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 2、
四川省2009年自学考试专业或课程调整前后对照表 更多信息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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