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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自考报名-法学-本科

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2011-03-22 11:13 点击数:1200
武汉大学自考报名-法学-本科
 
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报考对象
 
所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限年龄,不限专业。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
 
主考院校
 
武汉大学
 
课程设置
 
法学(本科)※ 
 
专业代码:030101K;专业名称:法学 
 
原专业代码:030106;原专业名称:法律

课程类别 课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学分小计
公共基础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8118 法律基础 5
5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专业核心课 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学位课程 35/36
7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学位课程
8 *00258 保险法 3 学位课程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7 公司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30 合同法 5  
13 00229 证据法学 6  
推荐选考课 14 *00233 税法 3    
15 *00249 国际私法 4  
16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7 *05678 金融法 4  
18 00235 犯罪学(一) 6  
19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毕业考核 20 99038 法学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1.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 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3.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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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武汉大学自考   点击数:1200

发布时间:2011-03-22 11:13

武汉大学自考报名-法学-本科
 
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报考对象
 
所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限年龄,不限专业。
 
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
 
主考院校
 
武汉大学
 
课程设置
 
法学(本科)※ 
 
专业代码:030101K;专业名称:法学 
 
原专业代码:030106;原专业名称:法律

课程类别 课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学分小计
公共基础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8118 法律基础 5
5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专业核心课 6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学位课程 35/36
7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学位课程
8 *00258 保险法 3 学位课程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7 公司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30 合同法 5  
13 00229 证据法学 6  
推荐选考课 14 *00233 税法 3    
15 *00249 国际私法 4  
16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7 *05678 金融法 4  
18 00235 犯罪学(一) 6  
19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毕业考核 20 99038 法学毕业考核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1.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2. 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3.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就业方向
 
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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